對象 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現任人員
計畫執行期程 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
補助額度 每案最高50萬元(全額補助),得編列計畫主持人費、兼任助理費
申請日期 自即日起至12月6日下午5時止
申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