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辦理112學年「大專校院教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本校相關配合及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符合本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得參考本部學門規劃類別,分為通識(包含體育)、教育、人文藝術及設計、商業及管理、社會(包含法政)、工程、數理、醫護、生計農科及民生等共計10個學門,108學年度起新增大學社會實踐(USR)及技術實作等2專案類別;並自110學年度起試辦大學社會責任(USR)專案多年期計畫,以搭配該專案性質與需求,延長教師研究期程。
二、112學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時間說明如下:
三、為落實教學現場之改變,教師申請計畫之研究方向、課程規劃、學生培育方向等應符合本校校務發展、高教深耕計畫方向與目標。
四、有關計畫徵件系統建置於專案辦公室網站(https://tpr.moe.edu.tw/sotl/login),相關說明如下:
五、有關11月4日(五)徵件說明會之簡報及錄影已放置計畫專案辦公室網站最新消息處,敬請參酌。
六、相關問題請洽教學與學習中心承辦人,聯絡分機1244,或參考計畫專案辦公室網頁「常見問題」專區。
正本:本校教學單位(含完整研究所) 副本:教務處、教學與學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