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方式:
二、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1月19日(四)止
三、補助原則與審核標準:依計畫內容及經費編列之合理可行性、提升教學發展與學習支持之預期成果及過去申請及成果分享紀錄審查,由CTL召集審議委員會審查,審查結果以電子郵件寄送通知召集人。
四、獲補助之社群,須派員參與成果分享活動,學期結束前繳交活動成果報告。
五、請至CTL官網 → 資料下載 → 教師社群,下載檔案:「教師教學社群申請表」、「教師教學社群實施要點」及「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