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校教師申請112-1學期「教師教學社群」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受理申請,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申請方式:
二、補助原則與審核標準:依計畫內容及經費編列之合理可行性、提升教學發展與學習支持之預期成果及過去申請及成果分享紀錄審查,由CTL召集審議委員會審查,審查結果以電子郵件寄送通知召集人。
三、獲補助之社群,須派員參與成果分享活動,學期結束前繳交活動成果報告。
四、檢附本校「教師教學社群實施要點」、「教師教學社群申請表」及「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併請卓參。
註:配合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使用ODF開放文件格式軟體,請使用附件檔案格式(ODT檔)。
-------------- 申請疑義請洽承辦人 單位:教學與學習中心(CTL) 承辦人:許妍甄三等專員 電話:(02)2896-1000分機1244 信箱:mizu118220@academic.tnua.edu.tw